工伤预防 为你护航 ——工伤保险政策解答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哪个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工发生工伤,去哪个医院治疗?
答: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至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职工在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二、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在哪里查询?
答: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可电话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在延安工伤保险公众号,查询最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
三、工伤职工如何进行转院转诊?
答:工伤职工原则上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因伤情需要到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转诊转院。
工伤职工未向经办机构备案,直接转诊转院发生的工伤医疗等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伤情紧急需转院的,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可补办转诊转院申请。
四、工伤职工医疗费怎么报销?
答:工伤职工按规定在协议机构治疗结束后,用人单位凭医疗票据、病历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书∶2.诊断证明(首次报销诊断证明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4.发票清单;5.医院医保办介绍信(延安市内医院需);6.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
五、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范围?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陕西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工伤职工因工伤继续门诊、住院治疗(旧伤复发)的,填写《陕西省工伤职工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治疗理由及项目的诊断意见,经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由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六、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及工伤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从住院日起算,至出院日结束,按自然天数计算。
七、工伤职工到参保地区以外就医途中的交通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规定工伤职工到参保地以外住院就医、更换辅助器具及住院康复治疗的交通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报销,其中交通费仅限乘坐火车硬座、动车/高铁二等座、客运汽车的费用,危急抢救情况下可报销救护车费用,住宿费仅限往返时发生的合理费用,每人每晚不超过260元,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费用自理。
八、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多长时间?能延长吗 ?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国家和我省对停工留薪期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九、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应如何发放?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十、劳动能力鉴定前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谁支付?
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十一、劳动能力鉴定后的生活护理费由谁支付?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该阶段按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
十二、辅助器具配置如何申请?
答: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延安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