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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围观,延安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优惠政策这样调!

2019-10-18 15:33 来源:延安新闻网

10月17日,延安市扶贫局、市政府新闻办“以延安精神向贫困宣战”系列新闻发布会召集多部门进行联合发布。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延安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那么调整后,延安贫困人口享受哪些医保扶贫优惠政策,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靳晓宏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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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

2019年, 我市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市、县区财政进行定额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45元,市财政补贴45元,县区财政也进行补贴,补贴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对贫困人口镇村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进行免除。

●贫困人口在省、市、县(区)定点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50%执行,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各分段赔付比例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对经市、县区定点医院认定的贫困户慢性病患者,按照日常门诊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0元的限额进行门诊救助。

●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7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3万元;低收入对象住院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5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2万元;因病致贫对象按不低于3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1.5万元。

●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补充医疗保障、兜底保障)“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三重”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80%-85%,达不到80%的继续给予兜底补差。

靳晓宏说,今年截至9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44955人次,住院总费用3208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880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58.6%;大病保险报销3082万元,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8.2%。剩余医疗费用再经医疗救助报销396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支付比例达到实际医疗费用的80.6%。(记者  张春鸽)

责任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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